第十二届“中国医师奖”,由各省市医师协会(未成立医师协会的省市由当地
卫生行政部门推荐)、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(含武警卫生部)、
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单位推荐的获奖候选人,经
中国医师协会先后组织初评、终评委员会审议,并且上网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公布。
中国医师奖评选工作严格按照“中国医师奖评选办法”规定的评选程序进行。为体现医师奖与医学科技奖的区别,在全面掌握评选条件前提下更加注重医德医风及职业道德。同时,在综合考虑基层医师、全科医师及各专业分布的基础上,研究确定了各推荐单位的名额分配,使内科、外科、妇科、儿科、全科、预防、口腔、五官、影像,核医学、检验、中医、民族医、全科医生和基层、社区医师均得到覆盖,候选人都来自临床一线。
由各省市医师协会(未成立医师协会的省市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推荐)、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(含武警卫生部)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单位推荐的获奖候选人,经中国医师协会先后组织初评、终评委员会审议,并且上网进行公示。
“中国医师奖”的获得者均为中国医师的杰出代表,是广大医师学习的优秀榜样,现正在医师行业中发挥着重要的先锋模范和精神引领作用。“中国医师奖”的设立与评选起到了推动医德医风建设,树立我国医师良好形象、改善医患关系的明显效果,受到了广大医师的广泛欢迎和赞誉,获奖医师的事迹在全社会和我国医师队伍中产生了强烈反响。